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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小小的米团子


  “好看吗好看吗?”

  当邓筱宁今晚上第无数遍地从试衣间走出来问他这句话时他简直要崩溃了——今晚看她试了这么多件同样风格的衣服后他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审美疲劳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敷衍道:“好看,就这件吧。”

  “哼,敷衍!”

  “妹妹你就饶了我吧!”周远快要哭出来了,投降道,“这样吧,你等会要再买东西的话都刷我的卡好了,我到星巴克坐着等你。你饶了我吧!我的腿都不听我的使唤了!”

  “哥哥你这个样子还怎么陪你未来的女朋友逛街啊?”

  “你们女人都这么爱逛街吗?”

  “那当然,哪个女人不爱逛街买东西啊?”

  想到这儿,他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她——她也会那么喜欢逛街买东西吗?今天中午遇到她的时候,她就只穿着简简单单的浅灰色t恤和宽松的收腿牛仔裤,没有浓妆艳抹刻意装扮,却清清爽爽的让人感觉很舒服。

  还有,她喂流浪狗吃东西的样子真的好可爱……看起来那么严肃甚至有些刻板的一个女孩子,原来也有这么柔软可爱的一面。

  而且也是个能够耐着性子读《宋词》的女孩……

  还有她的声音,真的好好听……

  一想到她的声音,他的耳根子就又开始发热了。他下意识摸了摸滚烫的耳根,吓了一跳,不敢再想下去了,马上老老实实地睡觉。

  这一觉他睡得极其踏实,家里的床就是舒服,睁开眼睛拿起床头的钟一看发现都快十一点了。等他洗漱好换好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发现爸妈都不在家了。

  他在餐桌前坐下,向正在一旁擦拭种着悬垂绿萝的花盆的佣人问道:“我爸妈都出去了?”

  佣人毕恭毕敬地答道:“是的,先生和太太一早就出去了。”

  周远“唔”了一声,看来自己放假回来一趟,又要成为“留守儿童”了。这时管家上来,询问他早餐想吃些什么。

  他想了想,说道:“现在都快中午了,直接吃午餐吧。最简单的中式午餐就好。”

  等管家下去吩咐厨房后,周远就盘算着一会儿该去做些什么。正盘算着,就看到phoebus溜了过来,乖乖地坐在他椅子旁的地上,咧着嘴眼巴巴地看着他。

  这深深的双眼皮,这人畜无害的纯良眼神,真的和他很像么?他忽然很想照照镜子,奈何餐厅三面都是玻璃外墙,根本没有镜子,他又懒得起身走去盥洗室照,所以就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了半天,直到厨房把饭菜端上来、管家把phoebus给牵到院子里它的小窝里去才停止。

  饭后,他就去橱柜里拿出一包狗粮,然后拿了车钥匙就出门了。刚刚在与phoebus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他就已经盘算好要去干什么了。他昨天看那小狗的样子,身体比例已经显得比较瘦长了,估摸着应该是成年了。

  他开着车,在昨天她喂狗的位置不远处找了个车位停了下来。

  那只流浪的小东西怎么可能会听得懂她的话?看昨天的情形,她喂它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它大概也会认为,只要每天在固定的时间点去那里等她就会有东西吃。所以,它今天的这个时候,十有**还会可怜巴巴地在那里等她。

  这些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无家可归的小动物实在是太弱小了。它们别无选择,只能去试着相信人类,相信它们可以向他们寻得一丝庇护。尤其是这种流浪的小狗,一旦信任了谁,便会死心塌地地一直信任下去。

  果然,等他走到昨天遇到她的那个地方时,就看到了烈日下那团脏兮兮的小东西。

  他走近,小狗警惕地退了几步,仰着小脑袋看着他。他认出来了,是一只小博美。

  他蹲下,将狗粮倒出一点儿放在手心上,然后慢慢将手伸向它。它微微伸头过来嗅了嗅,又警惕地缩了回去。他把狗粮放在地上,然后起身往后退了两步。小博美这才上前一小步,小口小口地吃着狗粮。见它吃得差不多了,周远又倒了一点儿给它,然后试探性地摸了摸它的脑袋,给它顺毛。

  看它的牙齿,的确是成年了。

  他想起她昨天叫它“团团”,于是边摸边喃喃道:“你是叫团团吧?把你洗干净后你也应该是白白的一小只像个米团子似的,难怪叫团团。”

  如此这么几天下来,他很快就取得了它的信任。现在它不仅给他伸手喂它摸它,偶尔还会主动蹭蹭他的手背,并且跟着他直到他上了车才停在原地仰着头眼巴巴地看着驾驶座上的他,算是与他道别。而他就算是心里觉得它这个样子实在是可怜,也不太敢把它带回家,因为他担心她收假回来找不到它的话会失望失落。

  phoebus似是在主人身上闻到了别的同类的气味,开始害怕自己失宠了起来,便每天都主动叼着牵引绳缠着周远去遛它,别的人去遛它它都不肯——只要是除了周远以外的人想去遛它,它都会趴在地上装傻不肯动,那双眼睛直盯得人心软软的。

  周远没辙,俯身挠着它的耳后根半开玩笑半抱怨道:“等我开学后你怎么办?要跟着我一起去学校吗?”

  有一晚周远遛完phoebus,刚刚换了拖鞋走到客厅就被坐在沙发上的父亲叫住了。

  周世瀚身上还穿着衬衫,袖子被随意地卷了起来,西装外套搭在一旁,看着他就问:“听管家说你这一个多星期中午都开车出去?”

  “嗯,出去走走。”

  “明天起你可不准这么悠闲了。”周世瀚看着儿子,“和我一起去总公司。”

  “好,我知道了。”

  周世瀚站起身,拿起西装外套走到周远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好好加油。待会早点休息,睡觉前记得打个电话给你妈。她下周才开完会飞回来。”

  周远点头:“知道了,爸。”

  他看着父亲上楼,只觉得那个背影显得十分疲倦。

  父亲刚刚经过他身旁的时候,他没有闻到酒气,所以他应该是刚刚从总公司回来。他知道盛恒最近好不容易才拍得c市新区的一块好地皮,父亲最近忙得不可开交的原因应该就是和新楼盘的开发有关。

  家族集团近几年生意做得很大,父亲也跟着越来越忙碌疲倦,所以一直都很希望他能尽早进入公司帮忙分担点儿事务。

  其实周远有好好想过他这辈子该怎么过,但想来想去,好像都逃不过要走上接手家族集团这一条道路。他注定得做个商人,还是个房地产开发商,谁叫他是周家的长房长子,还是独子?他其实很希望能有个兄弟姐妹,甚至偶尔会想要是邓筱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因为这样一来,接手家族集团这一重担就不是非落到他肩上不可,他也就可以安安心心地报考政法大学,如愿以偿地当个法官或者律师了。

  那会儿刚上大学的时候,邓筱宁还调侃他:“表哥你要这么遗憾没有学到法学的话,以后娶个学法的表嫂不就可以了吗?”

  这么想想,好像有那么点儿道理。不过可惜的是,他每次混进学校同届法学专业的学生堆里都是为了能够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但他这个旁听生学得比本专业的大部分学生还要认真,连上课的老教授每次看到他都笑眯眯的,夸他好样的。所以,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听课和思考上了,倒把“找个法学院的女朋友”这个念头给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旁听生涯结束了,他才想起这回事。

  比较出乎他意料的是,他自己没顾着找法学院的女朋友,却吸引了一朵朵来自法学院的“桃花”。对他着迷的女生中,除去他们自己经管院外,所占比例最大的就是来自法学院的了,据说是因为他上课认真听课、做笔记的样子特别帅特别迷人。

  入睡前,周远突发奇想——“她是什么专业的?该不会也是和法律有关的吧?”

  联想起邓筱宁那会儿调侃他让他找个学法的表嫂的话,他忽然就冒出一个神奇的念头——“她是医科大学的,该不会是法医专业的吧?”

  还没认真再想下去,他就睡着了——phoebus今天特别兴奋,拖着他直跑,弄得他都不知道到底是谁遛谁了。他跟着它跑了这么久,实在是精疲力尽了。

  正坐在桌边看书的明晴忽然鼻子痒痒的,忍不住打了个大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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