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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手执鲜花的一个


  这样大了面对感情还这么傻里傻气的男人,怎么会受到女人的欢迎呢?学校里那些疯传他是c大第一男神的女生,大概只是看他长得不错却没有真正了解过他吧?

  他自嘲,可很快他又顾影自怜道,至少自己长得还是可以的。唔,真的,再怎么说,他还有一张脸可以看。

  是的,他的皮相还是不错的,从小就有人夸他长得帅呢。尽管谦逊低调惯了,但他还是对自己的颜值有充分的认知的。他美滋滋地这样想着,但很快他又恼羞成怒了起来——他的这张脸哪一点比那个搂着她的混小子差了?!

  可是,她就是给那混小子搂着而不是给他搂着啊……

  难道是因为那混小子打篮球打得帅吗?他也会打啊,虽然打得没有那么好……

  早知道就加入篮球队了,加个鬼的学生会!

  他心里悲愤,仰头又喝起了调酒师刚刚摆上来的酒,头脑愈发晕乎乎的,可是却莫名地兴奋,还有点儿轻飘飘的感觉。

  已经彻底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的周远并未注意到调酒师看着他一脸担忧的神情。调酒师看着眼前这位刚刚还豪气冲天的顾客还没走几杯就已经两眼放空目无焦距地盯着前方,脸上表情甚是丰富,时而悲痛欲绝地皱着眉,时而呆滞地咬着玻璃杯杯沿,时而傻呵呵地对着空气笑,可转眼又一副怒不可遏仿佛下一秒就要跳起来砸店的样子,表情戏十足……他见过不少醉得厉害倒头就迷糊过去不省人事的人,但还是头一次见醉酒了戏还这么足的人。

  周远是彻底喝high了,居然还神采飞扬了起来——陈庭铭真是小瞧人,他怎么就酒量小了?那天要不是他们一开始就死命灌了他这么多度数高的白酒,他能醉成那样吗?像现在这样,从度数低的喝到度数高一点的,从度数高一点的喝到度数高一些的……一点一点慢慢来,不就好了吗?

  他在英国读书的时候,也是和同学偷偷溜出过学校到附近的eywine的,虽然这也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因为他们害怕直接回去酒气会被闻出来,所以在外面晃悠了半天才回学校,结果回宿舍的时间迟了许多,被罚禁足了半个月。不幸中的万幸是,老师们没发现他们碰了酒,不然肯定被罚得更重。

  他靠在椅子上缓了缓,然后歪歪扭扭地站了起来,往台上走去。

  他看着那位刚唱完《爱的故事上集》的驻唱歌手问道:“可唔可以俾我咪,等我唱首呀?”

  歌手盯着醉醺醺的他愣了愣,还是把话筒递给他了。他接过话筒,有些含糊不清地说道:“来首《夏日倾情》。”

  伴奏响起,他跟着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

  “是你吗

  手执鲜花的一个

  你我曾在梦里相约在这夏

  承诺站在夕照后斜阳别你渐离去

  亦会不归家期待我吗”

  他想起了第一次遇见她的那个盛夏,明明只是四个月前的事情,可他却老觉得已经是很久的事情了。他被她的声音迷得不行,躲在榕树下偷拍坐在红海棠花旁的她。

  “是你吗

  能否轻轻转身吗

  盼你会来静听我的心里面说话

  每天我衷心祝祷祈求夏季快来到

  让这么一刻燃亮爱吧”

  是什么时候开始沦陷的?他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想要的那个人就是她了。一见钟情也好,荒谬可笑也好,他就是觉得,从对她怦然心动的那一瞬间开始,他二十二年的人生就来到了一个全新的转折点。

  “iloveyou你会否听见吗

  你会否也象我秒秒等待遥远仲夏

  iloveyou你不敢相信吗

  我已深爱着你

  如今我只想你

  见你一面也好缓我念挂”

  他觉得真难过啊,唱得眼眶都湿润了,声音都哑了。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也真是难堪啊,原来到头来他只感动了自己,还是用这样难听的歌声感动了自己。还好她不在,不然自己丢脸真是丢到家了。但矛盾的是,他又那么想她在这儿。她要是在这儿,就会明白他的这些,最好再给他一耳光,让他清醒清醒。

  唱完最后一句“你应该知道你应该感到谁人爱你”后,他实在是忍不住胃里的翻江倒海,胡乱地把话筒塞还给驻唱歌手后就四处找卫生间去了。

  好不容易到了卫生间,他扶着隔间的门难受地吐了起来,感觉胃都在不断痉挛着,怎么也停不下来。

  今晚喝的酒又多又杂,估计真的是醉了。

  陈庭铭见他不对劲,刚刚他一下台就立马跟着过来了。

  “说你是小孩子要悠着点,你还不信?”陈庭铭靠在他身后的墙上没良心地笑道,“没事,吐完了回去睡一觉,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他实在是太难受了,呕吐完虚弱地冲了水后就到洗手台漱口洗脸。

  “走吧,我送你回学校去。你这个样子我送你回家了一定得被蓝阿姨骂死。”

  他双眼通红,有点儿恶狠狠地说道:“我不回学校,我要去医科大学。”

  不知道是不是酒壮怂人胆的缘故,他一下子来了精神,一心要去找她,尽管他现在觉得吐完以后浑身都没有力气。

  然而就在刚刚,他忽然觉得傅霄博说得没错,他要把她抢过来。没错,他还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什么狗屁道义,他不要了,为了自己好不容易开窍的**,他也要勇敢一回才行!

  再说了,说不定那也不是她的男朋友啊!

  他越想越兴奋,觉得自己是非去不可了。

  陈庭铭看他这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看他这么坚定,也只好勉强同意了:“好吧,我带你去。”

  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明晴放下笔,拿起手机看了一下——一个本市陌生号码。她的心微微一动,拿着手机起身走出了自习室。

  她刚接通,就听到手机那头某人迫不及待地喊道:“明晴!”

  她被这洪亮到破音的声音吓了一跳,但还是听出来是谁的声音了:“周远?”

  他傻乎乎地笑道:“你知道是我啦?”

  “嗯,知道。”

  她语气淡淡的,没有一丝起伏。

  “你现在到你们宿舍楼下好吗?”

  “怎么?”

  他的语气还是傻乎乎的,可有种异样的温柔:“我想见你。”

  也许是他最后这句话的语气软化了她,她沉默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挂了电话,她握着手机回到自习室,收拾好书包就出来了。走在路上,她仰头看着静谧的夜空,星星很少,冬夜的天空黑得很彻底。一阵寒风刮过,她的脑海中泛起一阵奇妙的预感,和这黑得无边的天一样,带着同样无边的、未知的神秘。

  可奇怪的是,她并不为此感到恐惧,反而隐隐感到兴奋。

  远远的,他就看到她了。

  “晴晴!”

  他这一声吼,惊得走在校道上的人都看向他。

  他一看到她就高兴得不得了,撒腿就往她身边跑。她停住了脚步,看着眼前这个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的大男孩在她面前停下。

  她嗅到了他身上浓烈的酒味:“你喝酒了?”

  他“唔”了一声,咧开嘴笑了起来。他看着她,忍不住伸出双手捧着她的脸细细地摸了起来。唔,果然和自己想象中的触感一样,滑滑的,嫩嫩的,女孩子的脸,和男孩子的还真不一样。

  他的手指温度滚烫。在最初碰上她脸颊的那一刻,他感觉到的是一种冰凉柔软的触感,接着在他的触摸下,她的脸颊也跟着变得滚烫滚烫的。他总觉得她的脸颊像刚从冰箱里取出的牛奶冻,白净无暇,细腻柔软得让人摸着舍不得撒手,可总担心一用力就会给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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