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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44章


林逢春之所以对陈惜春挂着两条大鼻涕的模样印象深刻,就是因为两人从小就是认识的,关系也还不错。

        怎样的不错呢,就是扮家家酒时陈惜春能当她小新郎官的那种不错——虽然是他换来的,但不妨碍这就是事实。

        林逢春从小就“嫁”过他一回了。

        那时应该七岁吧,父亲还在,她在家中很是受宠,家中老小无有不喜欢她的。

        吃的穿的永远是最好的,从来都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是梨花村的头一份儿。

        可以说是小男孩们最想娶的小姑娘了,扮家家酒时都要抢着当她的新郎官。

        这些人乐意,但林逢春不愿意,她那时年岁小,不爱玩新郎新娘这些,就爱当山大王——木箱中的小木剑就是这么来的。

        唯一一回当新娘子还是因为新年她娘给她做了件小红袄,看起来跟村中娶的新媳妇一般,一群小弟央求了她大半日,就为了让她当一回新娘子。

        “让我当新娘子?我可是堂堂山大王,我不当!”小女孩稚嫩的声音响起,年纪小小,语气却是一本正经,一张小脸皱成一团,一脸的抗拒。

        她都从爹那里知道了,话本里的山大王都是不娶新娘子也不当新娘子的,都是直接下山抢。

        她身为一个带着手下小弟劫富济贫的山大王,抢那是不行的,但也绝对不能嫁,不然这让那些小弟怎么看?以后还怎么服众?

        一群小弟不依不饶,“大王,你好看!你当!”

        小逢春坚定的拒绝了。

        见她不同意,当时的小军师诱惑道:“大王你要是当新娘子,村东边那块地小弟们都给你打下来,以后你就是全村最大的大王了。”

        小逢春心动了,梨花村两个大王,分了地儿,一人一边,谁也不服谁,小弟们动不动就起点摩擦。

        她早就想一统梨花村了,但小弟们比较安逸,没这个想法,现在有了这么个机会,小逢春看着小弟们亮晶晶的眼,心想不趁着这个机会将对方一网打尽实在太可惜了。

        于是她点点头,高兴的答应了,准备美滋滋的当新娘子,然后她就是梨花村唯一的大王了。

        新娘子定下了,谁来当新郎官就是问题了,小弟们谁当都有人不服气,还有人出馊主意说让所有人都当新郎官,然后就让人揍了一顿,新郎新娘都只能有一个!

        一群小豆丁争得面红耳赤的,谁也不让谁。这可是林逢春!村里最好看的小女孩!

        最后商量下来,让小逢春站在石块上扔沙包,谁抢到了谁就当新郎官,这下都勉勉强强同意了,不管怎么说,好歹能有抢到的机会嘛。

        大雪天的,一群小孩子也不嫌冷,顶着被寒风吹得红通通的小脸就抢起来了,还有被撞倒在雪地上滚了几圈的。

        小逢春坐在石块上晃动双腿,颇有些百无聊赖看着下面闹哄哄的一团。

        有人拉了拉她的衣袖,她回头,是个挂着两条鼻涕的小孩,还有送到她嘴边的糖葫芦。

        眉头一皱,小逢春瞬间就有些不开心,“陈惜春,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鼻子要擦干净,你这样看起来脏死了。”

        她语气有些凶,男孩眼神躲闪,微微瑟缩。

        尽管嘴里嫌弃的不行,可他这样小逢春又有点儿心软,翻了个白眼,她熟门熟路从男孩怀中掏出块帕子,忍着恶心将那两条鼻涕擦掉了。

        “你下次再这样,我可就不跟你说话了。”说着接过他手中的糖葫芦,“堂堂大王给你擦脸,孝敬一根糖葫芦也是应该的。”

        男孩咧开嘴,笑得一双细长的眼成了一条缝,“好吃吗?”

        “冻牙!”

        “那等到夏天我再给你买,那样就不冻了。”

        两人这边说着,小弟那边也出了结果,是小军师抢到了,小逢春站起身拍拍衣裳,又将吃了一颗的糖葫芦递给男孩儿,准备拜堂去了。

        男孩儿也就是小陈惜春一脸迷茫,他刚不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旁没抢到沙包嘀嘀咕咕的的小男孩给了他答案,他一愣,冲上前去拦在小逢春跟前。

        “不行!”

        “什么不行?”小逢春看着他,有些疑惑,不就是扮个家家酒吗?

        小惜春支支吾吾半天,他爹都给他说了,林逢春是他娘给他定的媳妇儿。

        既然这样,那在小惜春的思维里,她就不能嫁给别人,这是他的,只能嫁给他。可他年纪小,不知道怎么说,就只固执的一遍遍说着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林远都抢到了沙包,陈惜春你可别想捣乱啊。”浪费了不少时间,有小孩开始催促了。

        他们当不了新郎官,但可以看林逢春当新娘子的样子啊,于是都急得不行。

        小惜春目光落到小军师手中的沙包上,将手中小逢春吃了一颗的糖葫芦递过去,“我跟你换。”

        小惜春要换那个沙包,他要自己当新郎官,反正林逢春不能嫁别人。

        一群小弟们咽口水,之前小惜春分他们吃过,酸酸甜甜的,很好吃。这上头被吃了一颗,还有六颗,他们之前都是两个人分着吃一颗的。

        太让人心动了,娶林逢春让人心动,糖葫芦也让人心动,这可怎么选呢?

        一群小弟们代入自己想了下,还是糖葫芦吧,有了糖葫芦也可以看林逢春当新娘子,虽然不是自己当新郎官,但也不亏,那可是一整串糖葫芦!

        小军师想了想,也有些难以抉择,半晌,他狠狠心,“你给兄弟们一人发一颗,这沙包就给你”

        美人就在眼前,但还是糖葫芦和兄弟们更重要,有了糖葫芦,他再让兄弟们打下村东边的地儿,让那边的大王给自己当新娘子也是一样的。

        “行!”财大气粗的小惜春答应了,“不过要等明儿,我给你们一人买一串。”

        一片欢呼中,小惜春如愿以偿换来了沙包,一群人熙熙攘攘往村口的大树底下去,那是他们定下的拜堂的地儿。

        就在拜堂前,他忽然想起来什么,“你们等等,我要回家拿个东西,很快就回来了。”

        眼睁睁看着新郎官跑远,小逢春跺脚,送给自己的糖葫芦被他送出去的火气也一道上来了,“你走了就别回来了,我给别人当新娘子去!”

        人已经跑远,没人回应,小逢春转身就要走,被小弟们给拦下了。

        “大王,这时候你不能走啊。”

        “对啊对啊,你走了糖葫芦就没了。”

        小逢春:“……”,我自己的糖葫芦还没有了呢,我管你们?

        但她到底是个英明的大王,不能让小弟们失望,只能气呼呼留下来了。

        不一会儿,小惜春就喘着气跑回来了,他双手背在身后,不知藏了什么,鼻下又挂上了两条鼻涕,还冒着热气。

        他不跟别人一样叫大王,他说:“春娘,你低头。”这时候他比林逢春矮,矮上了半个头。

        小逢春气鼓鼓低了头,林母一早精心给她盘的小发包上多了一对红绒花。

        与眼下手心中这对绒花一模一样。

        经过十余年时间,这两朵花没有消失,没有变得陈旧,有被人好好收起来,然后就在某一天再次被人翻找出来,看着它们就像在看两颗炙热跳动的心越靠近,就越靠越近。

        那本该在小逢春手中的花怎么就成了一朵呢?

        “陈惜春,你能不能别来烦人?你跟前跟后的,很妨碍我干活儿啊。”小逢春费力背起一背篓木柴,没好气骂跟在她身边的男孩儿。

        这时候的她父亲过世快要一年,家中重担全压在她一人身上,她整个人瘦了许多,发间还有干碎的树叶,不像从前那样干净漂亮,

        小惜春不懂,他从小就没有娘,也能吃穿不缺好好长大,他不知道为什么林逢春爹爹死了她就要变成这样,好像吃不饱饭一样。

        他认真道:“我不烦你,你去我家吃饭。”

        “谁要去你家吃饭啊,走开,别挡我路!”小逢春不耐烦,她还要回家煮饭洗衣呢,弟弟的药也要熬上。

        两人小心翼翼往山下走,小惜春并不放弃,“咱们都拜堂了,你可以去我家吃饭。”

        “不去!还有,咱们那是扮家家酒,我没有和你拜堂。”

        小惜春有些着急,将人拉住了,“拜了,你都戴了我的花,你怎么不认呢?”

        “我都说了——啊!”小逢春摔了一跤,顺着山坡滑了下去。

        “春娘!”

        好在没有摔出什么事来,但生气的小逢春当即就将人拽回了家,从小木箱把两朵红绒花翻出来扔出门外,“还给你,不要来烦我了!”

        说完就将院门狠狠一关,将人隔在了门外,这一隔就是数十年。

        门外的小惜春红了眼,正碰上归家的林奶奶,“林奶奶……”

        “哟,这不是惜春小子么,咋了这是?”

        小惜春将地上的花捡起来,递给林奶奶,“春娘的花。”

        林奶奶仔细看了眼,确实是自家春娘的花,过年见她戴过。“这还有一朵呢?”,她记得是两朵啊,难不成记错了?

        院外有高过脚面的杂草,还有一朵不知道扔哪里去了,小惜春找到时林奶奶已经进了院子,他不敢进去,于是默默揣着手心里那朵小花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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