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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四百五十七章 爆发的人气


  坐落在约克汉城的小小咖啡馆,炸了。

  但此炸非彼炸,并非物理意义上的爆炸,而是名气上的爆炸,客流量上的爆炸。

  本来只有约克汉城国都本地人,才会光顾的小小咖啡馆,如今,已经成为了约克汉城国内最有名望的圣地之一。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圣地!

  朝圣之地。

  无数达官显贵,名流商贾,只要是有些家底的,自命不凡的,都争先恐后来咖啡馆,只为在道德模范聚集地,沾沾道德的光,洗涤一下心灵。

  这群有闲有钱有权的家伙们,为了证明自己在咖啡馆受到了道德方面的洗涤,不惜亲自跑到报社杂志社,大肆鼓吹被道德气息洗涤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的经历。

  甚至还有不要脸的,不惜自黑,把过去的自己形容成混蛋王八蛋,在把从咖啡馆归来的自己描述为至圣贤人,同时,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登上道德的最高峰,他还把表面家产的一半,拿出来当做慈善资金,建设某些一穷二白,鸟不拉屎的贫民居住地。

  此举,瞬间轰动全国,再次掀起又一波小高峰,连锁反应,又再一次捧高了咖啡馆的人气与名望。

  这下妥了,咖啡馆直接成了约克汉城最为耀眼的标志性建筑。

  芭芭拉最是喜欢凑热闹,在看到新闻之后,她嘿嘿笑个不停,为了保证咖啡馆的绝对地位,她直接连线伊莎,要求她拿出咖啡馆的一半收入,作为约克汉城贫民窟的建设资金。

  伊莎很听话,后果很严重。

  在约克汉城时报记者暗访明察,并最终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咖啡馆的确拿出了一半收入,用来建设约克汉城,改善贫民生活环境,咖啡馆,无愧为道德模范聚集地,无愧为圣地之后,其严重的后果便是,咖啡馆人气又爆了,这一次,非但是皇贵们如潮水般涌来,无数平民更是怀着感恩的心来此朝圣。

  伊莎慌了,西蒙斯·洛克却乐了。

  身为西蒙斯家族族长,约克汉城最高掌权者,他最渴望见到,也是最害怕见到的,便是民心所向。

  他最害怕的,是民心不向他,他最渴望的,是民心皆向他。

  咖啡馆是芭芭拉的产业,芭芭拉是我未婚妻,我是西蒙斯·洛克的孙侄女婿。

  换言之,咖啡馆的幕后操纵人,既可以是芭芭拉,也可以是我,同样还可以是西蒙斯·洛克。

  而且正因为有了这条关系链,其他皇贵甚至连插手咖啡馆的资格也没有,只能怀着朝圣的心,在咖啡馆里喝咖啡,朝拜。

  是的,这正是西蒙斯·洛克最渴望看到的,他恨不能全国人民都来此朝圣!

  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借着咖啡馆的名义,宣读出自己的野心与渴望,还能顺带着笼络人心,巩固政权。

  这一连串事情,看起来好像一场闹剧,却又是那样的真实。

  反正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闹剧的结果还是很喜人的,身为幕后大老板的芭芭拉,成为了约克汉城人口中的神秘圣女,而伊莎,则成为了圣女代言人,一众咖啡馆女仆,也就是那群在达赛城快要活不下去的女冒险家们,则成为了咖啡馆的圣徒。

  至于咖啡馆的收入,那已经是一堆数字符号了。

  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从约克汉城流入芭芭拉腰包的金币,就会将我家二楼所有的房间全部填满,到了那时,万一再有新后宫,咳咳,新成员加入的话,就没地方住了。

  因而,出钱购买一座较小的树房作为钱库,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沾沾自喜。

  其实不止芭芭拉的咖啡馆,就连我的饰品店与多国饭店,也同样在约克汉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尤其是多国饭店,由于菜色齐全,花样繁多,口味各异,兼顾西蒙斯·洛克陛下的大力赞扬,早已成为约克汉城最闪亮的美食之星。

  说是日进斗金,一点也不为过,甚至生意好的时候,便是日进万金,都没人觉得意外。

  不过生意红火,有利也有弊,像伊莎那样勤劳肯干的精灵妹子并不是多数,反而像吃货妹子这种喜欢偷懒的女孩儿却是司空见惯。

  原本以为移店约克汉城,吃货妹子就能轻松一些,可谁能料到,她非但没捞着闲,反而陷入更加劳碌的深渊。

  每天经营多国饭店的时间长达十二个钟头,钱是赚的越来越多,可用她的话说,她宁肯用所有的金币,换取一个懒觉。

  这是她在通话水晶里对我发出的抱怨,声音中带着极度的倦意,听得出来,她累坏了。

  吃货妹子还向我抱怨,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没吃到零食,她都瘦了,而且连相亲的工夫也没有,家里人总会在她耳边向她抱怨这事儿,尤其是赚的钱越来越多的当下,家里人催婚的劲头也就越足。

  有时候烦的她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

  我乐着打趣她:“那你可得找块冻豆腐,要是鲜豆腐,最多糊一脸豆腐渣,跟敷面膜之后的鬼样子差不多,清洗之后还有一股浓浓的豆腐味儿,贼遭罪,所以说还是冻豆腐好,干脆,直接,爽快,啪的一声,后顾无忧。”

  吃货妹子当时就急眼了:“你这是巴不得我死啊!”

  我当时挺无辜:“你自己说要撞豆腐的,我只是好心提个建议。”

  结果吃货妹子就赖上我了,一边说我忘恩负义,忘了当年在艾瑞城时候对我的恩情了,一边又说我得为她的终身大事负责,实在不行她就来月光城找我,要么我帮她找个高富帅,要么她就赖在我家,一直赖到我娶她为止。

  我心说你在艾瑞城的时候对我有啥恩情来着?我咋不记得了呢?我就记得咱俩之间倒是有一份不错的友情......姑且算是友情吧。

  不过要我负责帮她说媒拉线儿?这肯定做不到,因为我不在行啊!而且身边人和她的身份完全不对等,门不当户不对,不容易得到幸福。

  至于她说要嫁给我这事儿,我倒是不反对,但又有些不甘心,毕竟我和吃货妹子更像是一对损友,而非心意相通的夫妻。

  但仔细想想,我的未婚妻中,又有几个与我真正心意相通的?

  哎,算了,不去烦恼这些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倘若真王八瞅绿豆,对上眼儿了,娶了吃货妹子又如何?

  反正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要,多一个后宫也就那么回事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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