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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黎明之前


  早期台湾流行乐坛要比香港丰富的多,台湾有很多原创音乐人,而香港除了黄耽等少数几个词曲俱佳的唱作人,几乎都是拿来日本旋律直接填词,所谓翻唱,目前香港最强大的两家唱片公司——华亚跟柔石的前身,就是台湾段氏家族的华石唱片公司。

  这几年台湾乐坛没落,昔年教父级的歌手齐敖都跑来了香港讨生活。华石内部也分了家,段宗明、段宗麒两兄弟来到香港分别创办了华亚跟柔石。

  两家公司规模差不多大,连盈利模式也几乎一模一样,华亚有梅冰、张绍元、罗纳多,柔石有齐敖、甄凯蒂、徐氏四杰,再加上两边都不靠的个体户黄耽,几乎垄断了香港一年一度的十大劲歌金曲榜。

  如今的台湾乐坛不复当年宗师气象,当优秀的制作人都跟风去了香港,仅剩下几家小型唱片公司勉力强撑着,年轻一代的歌手资质再好,也没有成为天皇巨星的机缘。

  乐坛衰落了,但民众对流行音乐的热情不减,大街小巷到处都是音乐之声,嘻哈,古典,摇滚,民谣,交织着,隔断着。

  对古谛个人而言,他喜欢台北多过香港,因为这里比较安静,这里的音乐更加纯粹,这里有很多别处听不到的声音。

  在台北呆的这几天,他感到庆幸,在他人生最失意的时候,还有两个小妹子愿意陪着他,心情慢慢地就好了起来。

  去金石堂买书买纪念品的时候,黎茵看中了一本阿里山旅行画册,于是多苓冒出了一个新的点子。

  画册扉页上写着:“跟有情人,做浪漫事”,黎茵痴痴地看了很久,被多苓看出了心事,她提议:“明早我们去阿里山看日出吧。”

  茵茵听了开心了很久,因为多苓最懂她的心思,她说:“晚上爬山?还是现在就去,到了山顶在那儿住一晚?”

  多苓想了想,说:“傍晚再爬吧,没有太阳,皮肤就不会晒坏。”

  茵茵抱起多苓猛亲了一口,说:“多苓呀,爱死你了!”

  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跟多苓黏在一起,她想不到的,多苓能想到,她能想到的,多苓早就想到了。

  古谛没意见,她俩开心就好,他说:“要提前准备什么,我去买。”

  “没什么好准备的,”多苓想了想,说:“我们三个人,三个背包,每个包里放两瓶水,再来一点面包片、小零食什么的,就ok了。”

  她喜欢热闹,逛吃美食街这件小事三个人刚刚好,但看日出这么浪漫的事,总觉的缺了点什么。

  于是,她提议:“这样吧,我们回客栈在谢老板那儿租三辆单车,每个人骑上一辆,往不同方向骑,随便骑到哪儿,路上能勾搭谁就勾搭谁,晚上一起搭伴儿上山,这个游戏呢,就叫‘找朋友’,你们说,好不好玩?”

  这么做,也是为了把茵茵从欧阳俊编织的爱情陷阱里解救出来,万一她路上遇到了真正的“爱情”呢?让她看清楚,世界这么大,能让她动心的男人多了去了。

  古谛无所谓,因为他知道,他那张写着“生人勿近”的脸,再帅也能把人冷疯,注定找不到“朋友”。

  茵茵有些怕,她想跟多苓、古谛呆在一起,不想单独行动,说:“好玩是好玩,就是……”

  多苓耷拉着脑袋,说:“茵茵呀,你现在好歹也是个小明星了,怎么还那么胆小呢?听我的,别怕,你有偶像光环,超吸粉儿的!”

  茵茵大笑起来,说:“你就是喜欢逗我乐。”心门一开,不再纠结。

  不一会儿,三个人的车子七拐八拐地骑出了巷子,去往三个不同的方向。

  多苓选择了一条远离繁华街区的乡间小路,先是越骑越快,后来越骑越慢,慢到想要停下来。

  上辈子她来过台北,但除了宣传电影、给品牌站台,其余时间要么跟熟悉的朋友逛街购物,要么一个人呆酒店房间里看剧听歌,懒得出门。

  没想到台北跟香港完全不同,这一年101大楼还没建成,除了中心地带繁华些,其他地方现代化的建筑都没几栋,大多数人住的都是简易的棚户屋。

  大人,小孩,男人,女人,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悠哉乐哉的淳朴的笑,每一张笑脸都饱含善意,多苓心情好极了。

  溪谷,菜地,广原,石路,这种田园生活令重生后的张多苓第一次真正地感到放松。

  多苓把单车停在路边拐角,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正要喝上一口,冷不防背后一阵剧痛,她脖颈受击,一口水呛在嗓子里。她艰难地扭过头去,一个长发女孩连人带车撞翻在张绍元腿边,而受到意外惊吓的张绍元此刻正扒在多苓身上寻找支撑点,那个支撑点……就是她的脖子。

  “每次碰到你,都挺倒霉,”张绍元轻叹一声,说:“唉,起来吧!”

  “明明是你撞了我!上一回也是。”这时候,多苓已经忘记了张绍元是她前世敬重的哥哥。

  长发女孩不爽地一甩长发,大叫着:“喂!你撞了两个人,为什么只扶她不扶我?”

  张绍元正要去扶林舒儿,突然回身抱起多苓,将她尚不丰满的身躯拥在怀里,低下头吻起了她的耳垂,多苓像突然受到一股不明电流的冲击般,整个人呆愣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他单手游移、亲抚着她的敏感部位,原来……你是这样的哥哥。

  “咦?看花眼了?怎么人不见了,你是不是看花眼了?整天想着挖张绍元的料,看谁都像张绍元。”

  “不可能啊,就是张绍元!那么靓仔……”

  …………

  狗仔走远了,张绍元才放开怀中少女,看到她双眼紧闭、紧张羞涩的可爱模样,他很满意。

  “你……你……”多苓睁开眼睛,想说“你臭不要脸”却失了声,哥哥这副眉目如画的样子,实在太撩人了。

  张绍元帮她扶起单车,掸了掸背包上的尘,纯然无辜地说:“我怎么了?别紧张,慢慢说。”

  “你……你是在躲狗仔?”话一出口,多苓自个儿先懵了。

  这时,林舒儿已经自行爬了起来,张绍元这人她不认得,但这种小白脸她见的多了,倒是张多苓这种一搭就得的傻妹子可真少见,于是抱着一副看好戏的心态杵在一边。

  张绍元也觉的这妹子傻的可爱,继续开撩:“是啊,看你年纪不大,还挺懂行?”

  此刻,多苓整个人是傻掉的,上辈子,除了电影《左情右缘》里她从没跟哥哥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她傻傻地说着:“你是哥……不,你是张绍元嘛。”

  林舒儿越听越觉古怪,忍不住插嘴:“张绍元是谁,很有名吗?”

  “张绍元就是我咯,”张绍元自有张绍元的风度,不会同无知少女计较,说:“有没有名……见仁见智。”

  日落黄昏时,多苓、黎茵、古谛回到了出发地点。

  黎茵身边多了一个高她半个脑袋、带着一副宽边眼镜的小哥儿,说是路上遇到的好人,帮她抢回了被偷的钱包。

  那小哥儿名叫任传侠,多苓总觉的这名字她在哪里听过,只是这任传侠长相普通、身高一般,想来不会是娱乐圈的什么老熟人,大概看小说的时候见过这个人名吧。

  多苓身边多了张绍元跟林舒儿两个人,上辈子的老友,这辈子的新伙伴。

  除了古谛,另外五人个个灰头土脸,伤的伤,喘的喘。

  还好,他们赶在黎明之前组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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