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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六十八章 生死之盟


  2000年的冬天,什么都没有发生。

  三更半夜,多苓盯着演唱会现场的录像带,从头看到尾,什么都没有发生,没有人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多苓啊,你这是怎么了……打从劲歌榜现场回来,就一直不对劲,还有,你这照片谁给拍的?不错诶……”

  何小屏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多苓手里端着一碗细蓉,要吃不吃。

  何小屏明天要出头条稿,今晚要熬夜。

  录像带是她远在日本演唱会现场的同事,连夜带回来的。

  桌子上这个豪华饭盒,是她的大叔提前预订,叫人给她送来的。

  大叔人不在香港,说是去陪朋友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而答应她的晚餐临时爽约了。

  据何小屏说,自从阿里山二度地震,被她跟大叔两人赶上,结下生死之盟,又大难不死、手脚没残回到香港后,她跟大叔的感情日益升温。

  哦,那日何小屏婉拒了多苓的邀约,说是不去台北,其实人还是到了台北。

  只不过,她另有约会对象,为此多苓没少“吃醋”,说她有异性没人性,一个大叔,就能叫她舍弃多年友情……

  后来何小屏解释说,她那大叔也算半个社会名流,曾经饱受狗仔之苦,而她的职业特殊,刚好是个娱记,虽说还没沦落到当狗仔,其实工作性质差不多。

  她休假的时候,只想做大叔身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彻底忘却娱乐圈的一切。

  但多苓跟茵茵都是娱乐圈里的红人,她俩无论如何素面朝天,都脱不去一身星光的。

  多苓见她的“借口”也不无道理,这才免除了对她的“惩戒”。

  现在的何小屏,可谓爱□□业两得意。

  “他啊,”多苓搁下细蓉,捏着照片,嘴角一丝讥笑,说:“是个……很浪荡、很顽劣,当然也很有才华的男孩子,你也认识。”

  “我也认识?谁啊谁啊?”何小屏天生一副狗仔相。

  “不要告诉你,你会乱写的。”对着视频舔完了哥哥,多苓这才想起,她碗里的细蓉要凉透了,于是埋头吃了起来。

  “不会的、不会的,我怎么会乱写呢?我可是有职业操守的!唉,多苓,你要怎么才能相信我呢,要不要我把心剖给你看?你知道我跟别的狗仔不一样,我几乎不会乱说话的……”何小屏滔滔不绝。

  她急于知道,是谁给多苓拍的照片?这么有摄影才华,且浪荡而顽劣,还是娱乐圈里的人,她脑中怎么完全没印象,这娱记给她当的……

  多苓听的头都快炸掉。

  认识这么多年了,何小屏一向八卦又聒噪,相处多年,她早已免疫了,何小屏的好奇心多么严重,她都能免疫。

  殊不知,两个人在同步进步。

  “停!”多苓郑重以一食指,封住了她的嘴巴,说:“陈灰原,拍这张照片的人是陈灰原,万象的那个新人王;除了这张照片,我跟他什么交集都没有,你不许乱写!”

  她每想到前世那件轰动华人娱乐圈的大丑闻,心里就一哆嗦。

  “哦——”字千回百转,何小屏眼骨碌一转,笑着说着:“你绯闻公主也不差这一条绯闻么,再说了,我今晚上要赶哥哥演唱会的稿子,哪有时间理其他男人?对了、对了,视频你看了,怎么样、怎么样,什么感想?你跟哥哥那么相熟,一定有很多感想对不对?不如说给我听听?我……”

  说着说着,何小屏就忘记她最初想说什么了,自动聊天跑题型人格。

  这种人做什么娱记,应该……去写科幻小说么!

  “谁跟你说的,我跟哥哥相熟到了……那种关系?”

  多苓听到了“恋人”两个字时,左眼皮一跳,总觉得有不太好的事情要发生似的。

  总觉的,她对哥哥的感情……像是乱伦。

  她在抢一件东西,抢一件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且太过美好的东西。

  “大叔啊,”何小屏一边敲着键盘,一边说着:“你们不是在热恋么?哦,不是,是地下情。”

  “地、地下情……”多苓差点被一口蛇羹噎着,稳了下来,才问:“谁告诉你的?”心存侥幸,八卦如何小屏,说不定是在说着一桩寻常八卦呢。

  “大叔啊,”何小屏的稿子刚起了个头,她说着:“大叔是哥哥的好朋友,哥哥他为人坦诚,什么都会告诉他,不跟你似的,居然有事瞒着我跟茵茵,你很不厚道耶,悄咪咪跟我说说,你们有没有发生……”

  说完,何小屏还猥琐地笑了一下。

  多苓的脸“刷”地一下子红了,还好何小屏夜里写稿子的时候,习惯了用小台灯,她的心虚与紧张才没被发现,那一天,他们的确差一点……,如果不是唐先生那通电话。

  “你大叔是谁?也认识我么?”多苓总觉事情哪里不对,何小屏方才的意思是,哥哥已经在他的朋友圈里,小范围承认了她?

  “废话么,香港有谁不认识张多苓。”

  说完,何小屏也觉出了她的这位“大明星”小女友的不正常,忙停下了手中活,抚慰着她的双肩,说:“别紧张、别紧张,看来你对哥哥真的上了心?以前跟你八卦小齐、Eason、于皓峰他们的时候,你不是都当笑话听的么。哦,除了格外不待见于皓峰。”

  “哥哥那么好,我是配不上他的,”沉默了一小会儿,多苓才接受了她的隐秘心思,被她的“狗仔”小女友看穿这件事,无奈笑着说:“大概连他的绯闻女友,也是不配的。所以呢,你这话可以乱说,稿子不可以乱写。”

  “唉,何必呢,尽说些废话,你们郎有情、妾有意的,干脆公开得了,你是不是怕项太不同意呀?我跟你说啊……”

  何小屏又开始喋喋不休了。

  多苓在想着另一件事,没留意她一向话多的小女友在说些什么。

  因为,一个奇妙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她问:“你那位大叔他人不在香港,他去了哪里?”

  “日本啊,他去给哥哥的演唱会捧场了。”何小屏思如泉涌,一边飞速敲击着键盘,一边还能回话。

  “你说他去陪一个朋友做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指……这件事?演唱会?”多苓的一颗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眼儿,她差点兴奋地笑出声。

  “不是啊,大叔是陪他的老板兼老友专门去小樽吃日料,在东京转机,听说了咱们香港的巨星张绍元在当地开演唱会,就去捧场喽。至于他跟哥哥是怎么认识的,我也不清楚啦,改天八卦一下。张家人里有金融界的名流,他们两个人又都是有品味的人,能聊得来也不奇怪。哦……我明白了,你一定是想问,哥哥怎么会跟他说起你……这个秘密小女友?我是不是很聪明啊?”何小屏又一次被自己的“智商”感动了。

  “既然这么聪明,就晓得我的耐性跟脾气都不是很好,你要一口气把话说完……”说完,多苓的“魔爪”已经掐向了何小屏的细白脖子。

  “我说、我说,”何小屏做惊恐状,说着:“其实也没什么啦,你看你,一说到哥哥,要么魂不守舍,要么凶神恶煞,还说没动真心?好了、好了,我说,你手放下!嗯,就是吧,他们男人在一块儿,尤其是有品味的男人,也会聊聊感情的,只不过呢,不像咱们女孩子这么碎嘴八卦,他们通常聊起一段过去的、或新生的恋情,都会上升到人生哲学,而有品味的男人通常头脑清醒、直觉敏锐,大叔他从哥哥的言谈神态里,窥探出了他待你跟别人不同,就这样喽。”

  “原来是这样……”多苓心底泛起丝丝甜意,忽而一眼瞄到了何小屏正在编辑的稿子里有“高跟鞋”三个字,大叫:“你这稿子……不能这么写!”

  “为什么呀?这是爆点……”

  “你刚才还说你是个有职业操守的娱记,怎么能做出这种伤害哥哥的事?”

  “我不写,别人也会写的啊,我不写,林大主编那里过不了关啊。要不,你来写?”

  “好啊!”

  多苓当仁不让,推开了何小屏,双手搁在键盘上,飞速敲了起来。

  哥哥的这场世纪演唱会,她可以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她前世flop以后,唯一一回以较为正面的形象回到公众面前,引起热烈反响,就是在番茄台的一档节目里,扮男装,穿红色高跟鞋,模仿哥哥的《红》。

  无知如她,那个时候才明白,哥哥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艺术家。

  他的个人审美,舞台理念,音乐理想,都超越同时代的正常人类十年,甚至二十年之久。

  在整个香港乐坛都没落了的时候,他被称为“常青树”、“不朽的艺术家”,没有人觉得他是一个单纯的歌手,或是演员。

  而那个时候,他已离世多年。

  凭借前世的记忆,及对哥哥的敬慕,多苓的稿子不到半个小时,就敲完了。

  “哇!多苓啊,你还真是多才多艺,你如果转行去当乐评家,或者美学家,香港好多人都会没饭吃的……”何小屏充满了惊奇,还有艳羡。

  “嗯,你现在还挺兴奋的是吧?一点都不困对吧?”多苓笑着问。

  “是啊,你要干嘛……”何小屏做警惕状。

  多苓跟她一样,是个“想一出,是一出”的人。

  学生时代,她俩早就过了磨合期,只要不太离谱,她们都会陪着对方“想一出,是一出”。

  “我们打包点夜宵,去探茵茵的班吧?她在拍夜戏。”

  “对哦,可怜的茵茵……”

  此刻,多苓心情大好,全都是因为哥哥。

  他没有在这一年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没有跟唐先生表白……

  他有在他的朋友面前,表露他对她的心意……

  此刻,她希望她周围的人,也能感受到她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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