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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碧霄门地牢內,柳柳悠悠然享受着午后小憩,以他的功夫逃出去并没有什么难度,可惜主上有命他也只能安静等待。

        “柳掌事,主上有令。”看守打扮的中年人抛给他小小纸团。

        “果真无情!”柳柳暗啐。

        另一个囚禁之地。

        “门主大人可好?”文若梅微微施礼。

        宫乐己缓缓睁开眼睛,不再打坐,“长老有何指教?”

        文若梅看着落败的门主大人,心里痛快极了,人只有到了绝处才会真心合作。“门主可想出去?”

        宫乐己冷哼一声,“那就有劳风雨居了。”他微微拱手,漏出寒冽的微笑。

        埋头资料的面具青年,顶着昏暗的日光,轻轻摘下面具,露出了干净的面容,将养了几日他的脸上回复了血色,嘴角的干裂说明着主人的专注。

        广夏犹豫再三还是打断了他,“公子,碧霄门有变。”

        于是将这几日的风云变化细细讲来,本以为宫乐己栽了跟头,近日常家婶娘匆匆赶来,力证宫乐己身份,而那老者则被人指出是位赌棍,因为欠了赌债想要敲笔钱财就做了糊涂事,岑沐云更是留下一封忏悔书选择了自尽。

        “岑沐云,死了?”他不是没有怨恨过这位门主首徒,于公于私他都不是个值得怀念的故人,只是人非草木,不禁感慨。

        广夏陈言确定,“公子,那么我们还行动吗?”

        “当然,加快速度,还有,帮我做一件事。”男子收敛情绪,独立在窗前,他看着远方,渐渐出神。

        十二岁那时,余怀希还只是余年,他跟着莫大智做学徒,莫大智四十多岁看着却有些苍老,他识些字,会做伞,伞面和别家不同,生意倒也不错。余年这学徒做的也算轻松,莫大智说他还小,只教了他识字,偶尔做些零活儿。孩子乐的轻松,日子惬意无忧,每日看铺子、打杂、练字,有时候莫大叔带他去街上摆摊。这个时候就可以用平日的零用买些糖果或者小玩意儿,再和附近的小孩儿玩上一会儿。镇上的街口有一棵金桂,树下还有一些小商贩,余年最是爱去,树下的糖葫芦似是沾了桂花香,格外香甜。他总会买上两串,一串自己吃,一串带给莫大叔,但莫大叔总不吃,说自己牙不好,然后看着余年吃完。这样的日子,直到常青涯的到来突然改变。那一天,余年举着带给莫大叔的糖葫芦刚进门就被一人抢走,他一口咬掉两颗,青色长袍摸起来软软的很舒服,衣带挂在了自己头上,余年随手扯了一下,大人也不顾手上还沾着糖就往孩子头上按,还好莫大叔一巴掌给他拍掉。他也不生气,只是笑笑,看着孩子气鼓鼓继续把剩下的山楂吃掉。

        那一天,大人们聊了很久,余年被支在外面干活儿,第二日常青涯便拖着孩子离开了伞铺,莫大智没有交代什么,只是说跟着常青涯会比较好,任由余年怎么闹也不松口。余年一度在想莫大叔是不是觉得自己太笨了,学不会制伞,所以才会被赶走,但他心里也知道莫大叔不会讨厌自己。反观这个常青涯,虽说衣着不俗却举止轻浮,怎么看都不是可靠之人,自己该不是被卖了吧?

        常青涯带着余年一路走走停停,也不见教授什么,整日指使孩子跑腿干杂活儿,衣食上到没有短了什么,一天到晚酒不离身,光喝酒又觉得无趣,他吃腻了花生肉食,干脆把余年扔进了厨房,让他跟着厨子学做小食。这可把余年难为坏了,莫大叔从不让他动手,现在没人心疼只好硬着头皮试了又试,久而久之,竟然也会做了一些,虽然简单,好在常青涯爱酒对吃食却不挑剔。这个人喜甜,越甜越好,所以余年的花生糖做的最好,但比外面的要甜很多,余年自己不大爱吃,他喜欢糖葫芦,带有桂花香的那种,但是做起来不太容易,试过几次都失败了,糖总熬不好,也做不出桂花香,渐渐也放下了。只是路过摊位,他总会买上一串糖葫芦,尝上一颗,不合胃口就塞给常青涯,他不在乎这些,总会自然接过,就这酒吃掉。就这样他们在外面混了一年多,大概是钱银不济了,常青涯说要回山,他们没什么行李,就像往日一般,准备前行。

        “明日我们就到闻风岭了,你有什么想要添置的,我买给你,上了山可没外面这么有趣。”常青涯拿着酒壶又开始晃。

        “要添置什么?桌椅板凳总有吧!”孩子都要被逗笑了,这么一年,他们什么地方没住过,客栈山洞应有尽有,这个人还在意这些?“对了,买些制糖的材料吧,你离不了这个。”

        常青涯靠过来,贼兮兮的说:“那种东西,山上都有,酒食不缺,我说的是好玩的东西,小人书、风车、纸鸢什么的,胭脂水粉你需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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