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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次


这是我第一次在何老师家留宿,也是第一次体验到我一直羡慕的正常家庭的生活。

        我妈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除了我爸偶尔过来,她才会给我爸在家做顿饭,平时她都让我在楼下的一家饭馆解决吃饭问题,然后每月一结,她自己则在厂里吃完饭才回来。

        何老师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便经常留我在她家吃饭,天气冷的时节,因为天黑得早,还会让我在她家留宿。

        最后我妈干脆每月帮我交了一笔伙食费,小学那几年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何老师家吃饭,只是叮嘱我们不要把这事告诉学校里的同学,每天我跟她相处的时间比我妈还多,她也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

        有时候我甚至会有种错觉,好像她就是我亲妈一样。

        在她家待久了,因为李不繁总是妈、妈的叫,我有一次脑子像是抽了,也跟着顺嘴喊了声妈。

        更有意思的是何老师竟然很自然地回应了,一点也没觉得不对。

        看到李不繁在一旁使劲憋笑,我们才反应过来,一起捧腹大笑,后来那段时间李不繁总是学我叫妈的声音逗我。

        除了第一次在别人家睡觉,我和李不繁还经历了许多第一次。

        从小我就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乖小孩,倒是李不繁性子有些野,但因为何老师的家教严,他又不会完全没有规矩,只是被束缚久了,总会反弹,他偶尔会在外面偷偷作死,去做一些稍微越线的事。

        比如偷偷带我去学校附近的游戏厅玩,那是何老师明令禁止班上同学去的地方。

        若是我自己,可能我一辈子都不敢进去,因为我听说那里面什么人都有,还有好多高年级的会抢低年级孩子的游戏币,有时候甚至你玩游戏才玩一半,因为没机子,他们仗着自己年纪大,就会直接将你赶走,你若不走,他们甚至会动手打人。

        我记得那时候游戏厅的币五毛钱两个,一块钱可以买五个,我们主要玩拳皇,三国志,恐龙快打,还有一个西游的游戏。

        我玩游戏的技术比较菜,尤其是玩拳皇,总感觉自己天生手脚不协调,根本不会玩,只会砰砰砰一顿乱按,打赢打输全靠运气,所以其实我不怎么喜欢玩电子游戏。

        几个游戏我最喜欢的是陪李不繁玩恐龙快打,因为这个游戏不像拳皇是个对抗游戏,恐龙快打可以两个人一起合力通关打boss,并且里面还有一个女性角色,我喜欢玩这个角色,李不繁则喜欢玩其中一个外号叫小白的角色,因为他小时候认为自己祖宗是李白。

        除了去游戏厅,我们还去过黑网吧,黑网吧和正常网吧的差别就是上机不要身份证,未成年人也可以上机。

        那时候我们听同学说,网吧里的游戏比游戏厅的游戏好玩得多,我们就去了学校附近的黑网吧,花三块钱玩一个小时。

        进去了之后才觉得被坑了,因为我们都没玩过电脑,第一次根本不会用,都不知道桌面上的网游还需要注册账号,连鼠标键盘都不会用,又不敢去问网吧里的那些大人。

        我们就待在一台机子前,看着桌面上一个个看起来就好玩的游戏图标,傻坐了半个小时,后来觉得实在无聊,上一半就跑了。

        现在回想当时的情景,都觉得两人傻的可笑。

        当然去游戏厅和网吧,我们都是瞒着家长去的,进去之前,还像做贼一样,偷偷观察四周没有熟人后,才敢进去。

        我妈倒是没事,反正她也没时间管我,只要我及时回家,她也不知道我每天在干什么。

        主要是怕其他同学看见了,向何老师告状,如果被何老师知道,那我们两个就惨了,尤其是李不繁,回家肯定要挨他爸一顿七匹狼。

        对于越线的问题,何老师夫妇绝对不会轻轻揭过,该揍一定会揍到李不繁长记性。

        如果我们有钱,就会去游戏厅打会游戏,没钱了李不繁就带我去池塘钓鱼,水沟钓龙虾或草丛钓青蛙,这都是他以前在老家常做的事。

        他后来跟我说,他小时候之所以那么黑,就是天天在太阳底下晒的。

        这话我其实是信的,因为他的皮肤确实是容易晒黑,也容易养白的类型,但我就喜欢逗他,跟他说之所以后来变白了,是近朱者赤,沾了我的光。

        我们住的地方是个城乡结合部,当时全国经济都比较落后,没有开发,就算是省城,繁华程度可能还比不上现在的一个普通三线城市,看不到什么高楼大厦,每个区除了几条核心街道,周边都是城乡结合,一条街道外围着一大片一大片的菜地。

        钓鱼的地方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口池塘,说是钓鱼,其实就是随便找根棍子系上线,再从黑土里挖些蚯蚓绑在线上,连个鱼钩都没有,然后就蹲在岸边钓小鱼仔。

        刚下完雨的时候最好钓,在出水口附近,一杆下去就能钓上四五条小拇指大的小鱼仔,然后随便放在一个塑料瓶里。

        因为在那里钓鱼,一下钩立马就能钓到鱼,最少也有一条,最多的时候甚至出现过十多条同时咬饵,那种收获感与惊喜实在非同一般,格外让人上瘾,所以往往我们在那,一钓就是好一两个钟头,乐此不疲,蹲再久也不觉得腿麻。

        李不繁只享受钓鱼的过程,鱼仔他是不敢拿回去的,怕被何老师骂,因为何老师经常叮嘱我们不能去水边玩耍。

        所以我们钓了鱼,结束后一般就重新倒回池塘,有时候我也会把鱼仔带回去,养在我家附近的一个水缸里,并且神奇的是,那水缸里的鱼还真养活了十几条,都长到了一掌长,后来水缸的主人倒水的时候发现里面有鱼,就全都抓出来吃掉了,我为此郁闷了好几天。

        钓龙虾的地方离我们学校比较远,我们去的少,到了那其实根本不用钓,直接上手抓就行了,因为水沟里的水一点也不深,龙虾也笨得很,只要看见了,一抓一个准。

        只是我嫌水沟里太脏,怕弄脏了衣服,就用一根棍子系着线,绑上一块猪肝或其他腥味比较重的东西,放到水里,龙虾就会自己跑过来,这东西蠢得很,只要夹住了食物就不会松开钳子,一扯一个准,轻轻松松钓到水桶里。

        现在想想,完全可以开办一个类似的钓鱼、钓虾场所,供垂钓菜鸟们享受垂钓乐趣,半小时三十块起步,不同钓具不同价位,如果鱼苗可以回收,那定价可以更高,应该不会亏本。

        钓青蛙更加简单,同样只要一根棍子一根线,绑上一坨沾了水的棉花,听到草丛里哪有蛙叫,就晃动木杆,让那坨棉花像蚊虫一样上下飞舞,没一会就能把青蛙钓上来,放到麻袋里。

        我们只去钓过几次青蛙,因为青蛙只有夏天有,数量太少,找起来麻烦,每次都钓不到几只,反而经常钓到恶心的蟾蜍。

        现在青蛙是保护动物,不能再钓了,并且吃多了青蛙可是犯法的。

        钓青蛙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让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既好笑又害怕的事。

        一次听到草丛里有青蛙的叫声,我在边上钓了许久,那青蛙也始终不上钩。

        我没耐心了,就用棍子打着草丛,想要将它惊出来,最后青蛙没看见,竟然从草丛里跑出来了一条肚子鼓得老大的怪蛇,原来是只青蛙被蛇吞到了肚子里,但又没死,便一直在那蛇肚子里呱呱叫。

        看到怪蛇,我直接吓得丢掉了手上的棍子,哇哇大叫着跳到了李不繁背上,然后因为这次表现得太过胆小,被他拿这件事笑了好久,也是从那以后,他便再也没带我去钓过青蛙了。

        平常我们还会一起弹弹珠,拍画片儿,放刮炮,反正那时候我们在一起总能找到好玩的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和李不繁安静地靠在一起看书。

        小学的时候我们喜欢看一些《狼王梦》之类的儿童小说,有些是家里买的,有些是李不繁他爸在学校图书馆给我们借的。

        到我们读初中了,网络小说风靡全国学校周边,我们就改看网络小说,那时候学校附近都会有书店出租一些盗版或正版书籍,交了押金,一块钱租一星期,我们经常一次借好几本,轮着看。

        当时那些网络小说对我们来说,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班上好多同学都喜欢看,并且上课下课都看,所以老师怕影响我们学习,只要看到了,就会把书没收,这样押金就没得退了,最后也不知道这些书老师是怎么处理了。

        直到后来我们学会了去网吧上网,并且买了手机或mp4后,就没有去书店租书的习惯了,而是直接在网吧下了txt文件,存在手机里,想看什么就看什么。

        那时候我们也没有什么盗版或正版意识,因为网文收费才刚开始实行,甚至连哪些网站是正版网站还是盗版网站,我们都不懂,当时还天真地以为花钱上网用了流量,网站就收到钱了。

        现在想想初中的时候应该是我们最自由的日子,那时候没了何老师的管束,我们就像刚刚挣脱笼子的小鸟,自由自在地想去哪就去哪。

        说到自由,其实太自由了也不好,我们生活的地方因为是城乡结合部,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有一次我们因为好奇,还偷偷去过私人录像厅,只要交五块钱的门票就能进去。

        那时候我们啥也不懂,听了老板的忽悠,还以为里面放的是什么最新动作片,就交钱进去了。

        录像厅里门窗紧闭,漆黑一片,可里面放的却不是我们以为的那种武打动作片,而是另外一种动作片。

        这么刺激的电影,直到后来我们学会了去网吧上网,我才再次在网吧偷偷瞄别人看过。

        听到屏幕里传来“啊啊”的叫声,我还记得李不繁坐在我旁边,脸上表现出三分激动,七分害羞,眼睛却没离开过屏幕,握着我的手都激动得流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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