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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见


  天空又下起了毛毛雨,课程在正常的进行,教室的最后一排是我的专属座位,因为在那里,我才可以安然入睡。

  双手插袋,背靠着座椅,任由讲师在上面讲着专业课,我的思绪也不知飞到了哪里,是九天之上的云外,还是忙绿奔波的市井里,但凡我能想到的,都从脑海过了一遍。

  闲时听风雨,无聊还可以看美女,从背后望去,窈窕身影,令人心动,在这里,奉劝一句,不要从正面去看,理想和现实的区别,莫过于梦想被现实打破留下的心有余悸。

  惶恐而无措,未免太可惜。

  金玲在没有我的允许,悄然走进我的心里,正如她悄无声息地坐在我的位置上,约定俗成是大多不言的话语,对于习惯于占座的学生年代,每一个地方都代表一个领域,容不得他人侵犯,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那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啊,披松的头发,从两边遮盖着脸颊,戴着一副眼镜,依然可以看到那闪动的睫毛,一张算得上有点小胖的瓜子脸,不时斜眼地看我,又赶紧将目光转移在书上。

  仿佛,我的到来,并没有什么让她觉得她应该做点什么,或者转身离开。

  我默默地坐在她的旁边,金玲,我有所耳闻,也是个奇特的女子,因为内心的封闭,极少言语,也算得上是班里的一个不合群。

  上天有时就是会开玩笑,两个被班里认为脾气古怪的人,就在样遇见了。

  那是一件宽松的印着一个卡通的上衣,白色,卡通却是带点黄色,下面是牛仔裤,还穿着一双休闲鞋,此时的金玲仿佛没有注意到我在看她,她的神情很专注,仿佛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打扰她沉浸在书里。

  同样是爱看书的人,我却再没有打扰的心,默默地坐在她的身边,双手插在口袋,不时地拿眼睛白她两眼。

  也许是青春年少,也许是彼此之间的忐忑,她虽在看书,我却没有睡觉,那时的我在想,金玲确实是好姑娘,在别人都专心于学习的时候,她和我一样醉心于小说,尽管我不知道她的文笔怎样。

  两个古怪的人坐在了一起,全班也都注意到了,可是我向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金玲自然不会在乎,她的朋友很少,也许是因为她的性格,也许是因为没有共同的爱好,和我一样,真心的就是宿舍的几个,拿命交的也就两个。

  我的白眼她显然是发现了,看着书的眼睛也不时地白我一眼,我坐在她旁边,她不仅不害怕,还不认输,我们彼此就这么互相你瞪我我瞪你,完全不知道讲师在讲什么,同学也都在专注地学习,暗地里却是硝烟弥漫,是我和金玲之间的战争。

  后来,她不瞪了,脸上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男孩子,老盯着人家姑娘看,她自然会不好意思,在她白了我两眼之后,翻了几页书,从抽屉拿出一个面包,“唔,给你吃。”说完递给我。

  我也不客气,拿着她的面包就吃,然后依然看着她。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正是因为这样,我也就没有再计较金玲霸占我的座位,反而有些霸道地拿起她的书就看。

  是小说,我忘了名字。

  “你看吗?我这里还有。”说完从她那包包里又拿出了几本书塞给我。

  看着这个上课边吃东西边看小说的姑娘,我突然好羡慕自己,身边坐着这么个姑娘,真的是很难得。

  窗外的小雨停了,两颗心在小说里产生了共鸣,我们谈论着小说,将彼此的见解交换,将心得共同分享。

  时光短暂,她却在不停地吃,让我怀疑她的包包里是不是除了书就只剩下零食。

  或许,这谁都没有想到的开局,正在慢慢地拉开帷幕。

  往后的时光里,总可以看见两个人抛弃了所有人的目光,在最后一排,坐在了一起。

  相遇的最初,谁也没有去想结局。彼此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短暂却让人珍惜,那时的我已经不想谈恋爱了,和金玲只是简单的“学术交流”,在别人看来,我实现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拿下了一个别人拿不下的姑娘,舍友先头就是那么说,连住在我上铺的帅小伙陈云更是那么认为。

  我渴望爱,却不懂得什么是爱,彼此间在一起很愉快,算不算是爱?

  其实给人的一种舒适,是两个人在一起相互温暖,相互蕴藉,我不烦你不恼,有着共同的目标,而为了这个目标而彼此相互努力。

  我没有定位我和金玲在谈恋爱,尽管我们相处的很愉快。

  QQ群里,我已经很久没看了,却还是如期待般等到了金玲的申请,倒不是我懦弱,而是我也不知道我和金玲究竟算是哪种关系。

  “下午有空吗?”金玲发来的消息。

  “有吧。”

  “一起去打羽毛球吧。”

  “好,体育场见。”

  很久没有运动,都是沉迷于游戏,但有两种我没有放弃,一是篮球,一是看书。

  中午也没有休息,大学很少有人中午还想着要睡个觉,除非是很累了。我写了会小说,看看时间,时间还早,我盘坐在床头,抽着烟,不知道在想什么,金玲并不漂亮,个子也就一米六三左右,身材不算胖也不算瘦,没有那种娇小柔弱,给人一种匀称的感觉。我悄悄地想过,三围臀围之类的我并不了解,但大概应该是A+或者B吧。

  学校的操场,有室内的也有室外的,考虑到天气的原因,我给金玲打了电话,约好在室内的体育馆。

  如期而至,金玲早先我到达。

  她早已准备好羽毛球拍,正拿着羽毛球,看着我,眼中带笑。

  我也不扭捏,我自信,除了高尔夫球,其他的球都是自谦地说,略懂。

  金玲地球技还是很好的,至少当时我是那么认为,这个酷爱羽毛球的女孩,在球场上的疯狂,你怎么也想不到下了球场她是那样的一言不发,又重新回到孤独。

  但是在球场上,我不会让她,如果不能旗鼓相当,是我的失败,不全力以赴,是对她的不尊重,她喜欢这个,不仅仅只是单纯地喜欢,而是她内心的一种执着。

  当汗水浸透了衣裳,你来我回,反反复复,吊球,扣球层出不穷。

  那个倔强地人都不会认输,但是两个人的脸上却都带着欢笑,我可以自豪地说,金玲笑了,你们有多少人能够像我这般做到?

  我不善于微笑,也很少笑,在旁人看来,我从来都是冷漠无情,不会笑的动物,但是面对金玲,她给予我的却是久违的欢笑。

  一个念想,一个眼神,我想的和她想的,或许不一样,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丢了你,就让我从此再无笑颜。

  一下午的时光如上课一般短暂,有金玲地存在,其实时间已经没有了意义,曾经上课枯燥无聊睡觉打发时光,现在低头私语,抿嘴偷笑,还觉得时光不够,能不能把课再加长些?

  回到宿舍已经是傍晚十分,吃过晚饭无聊地坐在电脑前,却看到金玲发的消息:

  你玩的是什么游戏啊?

  我也要玩。

  你带我好不好?

  我现在还没有电脑,我正拿着室友的呢。

  你回来了吗?

  回来看到了再给我回消息。

  我笑了,这个傻丫头。我给她回道:打了一下午球,揉揉腿,赶紧休息,耍什么游戏?不耍。

  没多久,她的信息就发来了,“明天去西山玩好吗?”

  明天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课,我一般不看这些,反正每天不是去上课就是去逃课,很少在乎这些,于是回道:“好。”

  金玲好像有点开心,末了还让我早点休息,靠在床头,其实我有点看不透金玲了。

  “逼哥,明天约会噶。”先头说道。

  “滚。”我没好气地对他说道。

  “还是逼哥牛,连金玲都能泡到,太牛逼了。”陈云也跟着起哄。

  陈云的话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和金玲走的这么近,是单纯地友谊,还是因为两颗孤寂的心牵引着彼此走到一起?我也不清楚,曾经没走到这一步,看的比水还清,可现在,却变得模糊了。

  金玲地表现让所有人有目共睹,之前的她沉默不语,封锁在自己狭小地空间里,而现在她变得开朗了,笑容也多了,就连话也变的好多了。

  我能不能自恋的说一声,这或许是因为我吧。

  和金玲在一起的时候,我正在看东野圭吾的《单恋》,那时上课的时候我也在看,同学打趣道:“待会演讲,你也敢把这本书带上去吗?”年少不知天高地厚,轮到我的时候,我没有演讲稿,拿着《单恋》这本书就围绕着这本书,讲着自己的故事,末了还不忘将这本书的封面高高地举起。

  东野圭吾的小说,我看了很多,《白夜行》、《放学后》、《时生》、《嫌疑人X的献身》、《幻夜》、《变身》、《分身》、《杀人之门》、《彷徨之刃》。这其中我最喜欢《白夜行》和《幻夜》,“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我从来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亮和雪的爱情,就像在白夜里行走,而他们仅有的愿望,只是能够手牵手在阳光底下散步。”

  这瞬间,让我也想牵起金玲的手,完成亮和雪没有完成的梦想,手牵着手在阳光下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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