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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关于我回不去了


我给伊莎贝尔起的外号“小山雀”,还真没起错。

        我的上司深谙驯养各种动物的方法。她尤其爱养狗,但是因为工作需要,她也养了很多鸟。她曾在闲聊时分享过养鸟的心得,她告诉我,鸟类是一种非常有趣的动物。鸟类是很难被驯化的,尽管为了各种用途,人们会养各种鸟,但是这种生物天性中的野性几乎不可能被磨灭。即便要利用鸟,也只能依照它们的习性来。就连野猫都会偶尔享受人类的爱抚,但是鸟通常不会允许人类随意触摸它们。

        有趣的是,绝大多数鸟类都非常愚蠢。这种天性热爱自由的生物却没什么脑子来守护它们的自由。鸟比绝大多数动物都脾性大、智商低,它们会为了不向驯鸟人屈服而活活把自己饿死在笼子里,也会因为一点苞谷一头撞进捕鸟网里。

        我一开始叫伊莎贝尔“小山雀”,只是随口一说。她身材矮小,体态细弱,像只鸟一样纤细,还敏感又容易受惊。这中间其实带着一点喜爱的成分,并不是指我喜欢伊莎贝尔,而是我惯来的对女性这种弱势群体的怜爱,和身为一个成年人对小孩的包容。在地下街,伊莎贝尔这样的小孩才能活得长久,警惕、敏锐、残忍、狡猾是他们的美德。

        但是在彼此熟悉之后,我叫她“小山雀”,就是在无奈她那像鸟一样愚蠢的一面。

        在我们彼此交换名字的第二天,我像前一天一样,在清早出门。我并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地下街人,还很不能习惯他们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在这个连一块手表都没有的奇葩地方,我也没法看天色辨别时间,因此我出发时比预计晚了一会。我一出门,就和伊莎贝尔撞了个正着。

        伊莎贝尔这回收获颇丰,一脸喜色。看见我出门,她脸色大变,问我:“你要干什么去?”

        “赚钱。”我说。

        我不指望今天能顺利找到像样的活。在经过了昨晚的事后,我仔细思索了一番,最后得出结论,在这个貌似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除非我毁容,否则可能只有妓院才会愿意招我。

        我不准备在这个破地方长待。虽然我熟悉的地方对我来说都是炼狱,但是我还是愿意活在先进的文明社会,而不是这个疑似中古欧的落后地方。我为伊莎贝尔改善生活,就好比是给街边的流浪狗随手喂点狗粮,都是出于我这虚伪的怜悯。在这股子怜悯劲过后,我就要拍拍屁股回地狱,然后打开那扇通往我熟悉的地方的门,离开这里了。

        因此我只用弄来点钱,满足我的怜悯就好了。

        我昨天打晕的那个人看样子是个商人,能在这种地方做成生意,大多都有点来头,那个人一定会来找我的事。他现在还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因此我决定,到昨天打晕他的地方随便晃晃,好吸引他的注意。

        至于为什么要吸引他的注意?当然是再顺走一波钱。

        伊莎贝尔虽然昨天用钱用得很麻利,但是她肯定清楚我的钱来路不正——虽然地下街没有一个铜板是来路正的。想想也是,我一个莫名其妙出现在她家的人,身无分文满身狼狈,然后扭头就弄来一笔钱,这钱怎么想怎么有问题。但是她没问,我也没解释,因为没必要。

        但是现在,她拦在了我的面前,对我说:“你别去了。”

        我很不解,便问她:“为什么?”

        她踌躇了一下,对我说:“……我今天出去,听见外面有人在找一个白头发黄绿色眼睛的暗娼,听说她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偷走了客人的钱包……”

        我:“……”

        毫无疑问,白头发黄绿色眼睛,这就是我没错。这小孩看样子是昨天受了我的好,今天听见风声来给我通风报信来了。

        不过正好。我询问了伊莎贝尔那些找我的人的位置,然后就准备过去。伊莎贝尔见我执意要去,可能也是想到了我来的第一天在她家打翻所有人的壮举,最后没再阻拦,只是偷偷跟在了我身后。

        结局毫无疑问。伊莎贝尔在当晚吃上了面包,还有浓浓的土豆汤。

        我坐在她对面看她吃。这次,伊莎贝尔毫不犹豫,动作麻利地把所有食物一分为二,然后把一半推到了我的面前。

        我看了一眼面前的东西。虽然这已经是能入口的东西了,但在我看来,吃这玩意就好比吃糠咽菜。我把吃的又推回去,告诉她:“不用,你吃你的。”

        伊莎贝尔又不吭气了。半晌,她小声对我说:“雷伊,你真厉害。”

        这夸奖真朴实,我想。我已经很习惯被一大堆光鲜亮丽的人围着,他们操着端丽优雅又做作的口吻不断夸赞我“欧塞拜亚的升迁属实必然”、“欧塞拜亚君一定会前途无量,以后还请多多关照”。猛地再听到一句这样纯粹因为我的暴力行为而赞叹的,我竟然有点想笑。

        “雷伊,你到底是谁?为什么那天会突然出现在我家?”伊莎贝尔问。

        伊莎贝尔之前从没有问过一句关于我的事。这很符合地下街的交往准则,彼此不干预彼此。她觉得我待在她身边让她感觉到安全,我待在她身边纯作消遣。她不好奇我的事,我也不好奇她的事。这很好。但是现在,她却主动问起我的来历。

        只要我想,我能找一万种理由随便敷衍她,但是我连理由都懒得找。于是我选择沉默以对。

        这已经鲜明地表明了我的态度。我想。

        但是出乎我的意料,身为一个深谙地下街交往准则的人,伊莎贝尔却不买我的账。她开始主动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开始时时刻刻跟在我身后,然后像只叽叽喳喳个不停的小鸟,对我问东问西。

        “雷伊,你从哪里来?”

        从东京来。不过你们连日本是哪里都不知道,说了你也不知道啊。

        “雷伊,为什么你这么厉害?你从前是做什么的?”

        姑且算恶魔猎人?但是我不光杀恶魔,偶尔也干点别的……不过我厉害和我干什么没关系。

        “雷伊,你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为什么满身是血?那是谁的血?你那天干了什么?”

        我哪里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你家。如果我那天没有那么快把未来恶魔一刀砍回人间,而是抓着它让它好好看看我未来的几分钟,好让我避开那扇通往你家的门,我就不会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不会听你叨叨叨个没完。

        “雷伊,既然你不说你的事,那你就听我说说我的事吧。我之前跟我爸爸一起生活,但是后来我爸爸在赌场输了一大笔钱,赌场打手跟他说如果还不上钱,就把他的手指头一根一根切下来……”

        “我爸想要手指头,就把我抵给赌场。那段日子其实还挺快活,赌场的人不会像我爸那样天天打我,而且如果我能按照命令帮忙出老千,他们还能给我口饭吃……”

        “后来嘛,我有一次帮忙出老千不小心被客人发现了,害的赌场赔了一大笔钱。然后我就被赶出来了,那些打手又对我说,如果我不能想办法赔上那些钱,就把我的手脚折断卖到娼馆里去……”

        “……雷伊,你这么厉害,一定缺个能前后帮忙的。我能不能跟你混?以后咱们就住在一起,你睡床我睡地板……”

        我能明白伊莎贝尔这么说的原因。显然,我来这里的第一天打翻的那几个人就是赌场的人,而伊莎贝尔在亲眼目睹了一切后,觉得依靠我可以让她免受伤害。她之所以选择现在和我拉近关系,就是在经过几天的观察后,她觉得我对她没有恶意,而且我还很厉害,能保护她。

        我明白她,但不代表我就要理解她。伊莎贝尔这小孩的确可怜,她的经历已经称得上是一部揭露社会黑暗的写实电影的脚本了,但是很可惜我是个看着《忠犬八公》都能无聊到打哈欠的铁石心肠的人,这种日式哀物一样婉转的悲惨不能触动我分毫。

        其实,伊莎贝尔能来像我祈求庇护,才是最有趣的事情。如果将来有一天,她知道了我的恶名,回忆起曾向我求救的事情,会不会后怕地冷汗直流。

        伊莎贝尔是小山雀。她聪明又狡猾,自以为依靠我就能拜托困境。她完全没有想过,从我来到这里,我已经在这地下街闹出了不大不小的动静,她依然让我和她住在一起,寄希望于我。但她完全没有想过,等到新仇家旧仇家一起找来,我一走了之,她又该如何是好?

        大雪封山时进山捕鸟,鸟会为了苞谷孤注一掷飞进网里。伊莎贝尔就是一只孤注一掷的鸟,自以为聪明狡猾,实则单纯且没脑子。

        为什么她能这么理所当然地寄希望于我呢?我着实想不明白。

        利贺田曾说过,我是个假烂好人。我那颗怜悯之心总是无处安放,似乎不分出点什么给别人它就会自己掉出来一样。但是我本质上是个大恶棍,因为干的恶事太多,若不去想尽办法怜悯,恐怕会直接疯掉。但是我这个天性恶劣的家伙却自大地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自以为是地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给予他人根本不需要的帮助。像我这样的假好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会来求我,而心怀恶念的人往往扎堆聚在我身边。

        伊莎贝尔显然是真的有求于我,可她却没能识破我的真面目。

        好吧,就这样吧。我此刻正蹲坐在伊莎贝尔家不远处一条小道里,周围横七竖八躺着几个人。这些人我不知道究竟是来找伊莎贝尔的还是来找我的,但是他们一脸恶相朝我冲过来,就被我统统放倒了。我像以往那样顺走了他们身上所有财物,然后拿回了伊莎贝尔的小窝棚。

        伊莎贝尔此时不在窝棚里,往常这个时候她还在捡烂菜叶子。虽然从我开始从找我事的人身上发财,伊莎贝尔就很少去捡烂菜了,但是或许她今天就想忆苦思甜呢。我把所有钱都装进伊莎贝尔破破烂烂的小钱袋,然后把它放在了伊莎贝尔的床上。

        我来这里有几天了?有一个星期吗?我没去仔细数过,反正没几天。但我已经在这个落后的地方待腻了。我现在就要打开通往地狱的门,回到地狱去。

        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愣在了原地。

        我确实已经发动了打开地狱的力量,但是我的面前还是脏兮兮的小窝棚,外面还是难分昼夜的地下街。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没有回到地狱?

        地狱是所有恶魔的归宿,是所有恶魔转生的地方。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通往地狱,地狱的门无处不在。但是为什么,现在,地狱的门无法打开?

        一瞬间,从在伊莎贝尔家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所有事情开始在我脑内回放。过于落后的社会、从没听过的语言、对外界完全闭塞的消息……然后现在,无法打开的地狱之门。

        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通往地狱,地狱之门无处不在。但是,如果不在这世上了呢?

        我走到床边坐下,把手抵到了额头上。

        地狱是最初诞生恶魔的地方,也是所有恶魔转生与人间和地狱的中转站。在地狱,有无数扇门,这些门以违反物理定律的姿态遍布与天空中,一眼望不到边。地狱没有天空和大地的概念,只有有门的地方和没有门的地方。而这些门背后,是任何一个地方。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恐惧,凡是有恐惧就会有恶魔诞生。因此,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连接地狱的门。

        我已经完全明白为什么地狱之门无法打开了。原因很简单,我已经不在“能随意打开门的地方”了。我原本所在的世界,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世界,人类的恐惧是有形之物,地狱这种只存在于概念中的东西真实存在且广为人知。因此,在原本的世界,我可以随意打开地狱之门。

        我一直知道我命背,但是我从没有想过我能命背到这种地步。我经常往返于人间和地狱,地狱那些门我经常开开关关,但是一次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那天随手打开的门,竟然通往的是另一个世界。而且最要命的是,这个世界,通往地狱的路,貌似是单向传导——

        只要这个世界上,人们的恐惧无法具现化出恶魔,地狱就永远无法连接。

        地狱能通往任何地方,但并不是任何地方都能通往地狱。

        难怪这里一个恶魔都没有,难怪这里没一个人听说过我的大名,因为这里的人的恐惧不会滋生出恶魔,这里的政府里没有玛奇玛小姐,这里不会有木仓之恶魔出现,这里不会打响第三次世界大战,这里不曾有斯特莱耶欧塞拜亚出现。

        我把脸深深埋进了手心里。

        我该庆幸自己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吗?一时间,我甚至分辨不出我现在心中到底是什么情绪。

        我在这张又脏又旧的小床上枯坐了很久。等我整理好情绪再回神,我突然反应过来,这么久过去了,伊莎贝尔一直没有回来。就算她今天真的是去捡烂菜叶子了,那也早该回来了。

        我们两个人在地下街都有仇人,她这么久不回来用屁股想都知道是遇上事了。

        我本来不必去为这件事费心。如果我在刚才能成功回到地狱,我甚至都不会知道伊莎贝尔的遭遇。但是这简直就好像是命中注定一样,我无法回到地狱,我知道伊莎贝尔出事了,我必须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

        我得去找伊莎贝尔。

        我离开窝棚。之前,伊莎贝尔跟我说过集市在哪里,我准备先从那里找起。一路上,我穿行在地下街的大街小巷,光明正大地暴露出我的外貌。

        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地下街是否已经小有名气,我这样做是为了引蛇出洞。如果现在有一百个彪形大汉劫持了伊莎贝尔,那我无所畏惧,因为在我面前没有恶魔的力量的人来多少都不成威胁。但是现在,伊莎贝尔不知所踪,这才是最令我头疼的。

        如果在一开始我就能知道,我无法回到地狱,如果从一开始就正视伊莎贝尔的安全问题,一开始就开始部署,我现在也不用用这么原始的方式来回奔走找人。

        一路上,的确有一些人对我报以异样的目光,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冲上前来。我继续在大街上走来走去,逐渐接近了集市。

        虽然我知道伊莎贝尔的菜糊糊的原材料都是烂菜叶子,新鲜菜做不出那个效果,可是我还是对集市不大感冒。我之前从没来过集市,这时,集市已经散了,只有零星几个人还在摆摊。我走上前,在一个卖一些破旧的小玩意的摊位前站定,决定问问他是否见过伊莎贝尔。

        我蹲下来,在摊位上捡起一枚脏兮兮的纽扣。假意观察时,我操着我半生不熟的本地话,问老板:“先生,我家的孩子在这一带走失了。那是个女孩,红头发,大概到我腰部这么高,眼睛是绿色,你有没有见过她?”

        摊位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他好像腿脚不好,膝盖上缠了一圈绷带,身边还放了一对拐棍。可能是由于地下街潮湿阴暗的环境,像他这样打扮的人我常在地下街见到。他抬起眼皮闲闲地看我一眼,然后哼笑着说:“我知道她,害的兰古商会赌场赔了一大笔钱的小鬼——而且我也知道你,伪装成暗娼四处打劫别人的婊子。”

        我不置可否。他的形容粗俗又精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了这是个全新的异世界,我对这里人对我的形容接受度变高了,现在听着他这么叫我,我甚至觉得有点好玩。看样子他知道点什么,但是态度并不友好,可能不会简单就把消息告诉我。

        这样一来就好办了。

        我捏着那枚纽扣。那是一枚铜制的纽扣,上面有一些粗糙的雕花,缝隙里全是淤泥。纽扣大概有一个大拇指指节那么大,圆形,略厚。我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它,然后中指抵在后面微微用力,这枚圆圆的纽扣就被我一下子捏得打了个对折,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半圆。

        老板的眼睛瞬间瞪得比纽扣还圆。

        我把半圆的纽扣扔在地上,石板路和纽扣相撞发出一阵声响。我伸出手,轻轻握住了老板放在膝盖上不住颤抖的手指,用和捏纽扣一样的姿势捏住了他的指尖。

        老板的冷汗瞬间下来了。

        过了一会,他颤巍巍地对我说:“那个小鬼……那个小鬼被人带着往第四街区走了,那是利威尔的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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