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有禅榻,泊于浮华 > 13.漠漠路(三)

13.漠漠路(三)


  可是还是晚了。

  我一回头,就看到前方穿得跟只黑乌鸦一样的黑衣人,正脚踩一块石,手执一把剑,用着四分之三侧脸看着我,脸上挂着一抹一言难尽的笑容。

  他以为他学小说里那些男主角一样勾一勾嘴角就是邪魅帅气了,不,他错了,人最重要的就是自我认知,他明显对自己脸蛋的认知还不够深刻,我忍住胃部引起的不适,然后假装没看见,调了个头。

  黑乌鸦一个大空翻,堪堪停在了我的面前:“公主殿下,游戏该结束了。”

  我一副吃惊的表情:“公主?在哪儿?我眼前明明只有一个帅哥啊!”

  可是是我这个马屁拍得太到位,黑乌鸦生生停住了朝我劈过来的剑,我从他脸上看出了几分质疑,几分惊喜,几分羞涩:“你……刚才说什么?”

  我:“夸你帅。”

  闻言,黑乌鸦脸上出现了一种类似于便秘一般的表情,手上的剑拿起又放下又拿起:“公主,尽管你是这世上唯一欣赏我的人,可我不杀你,他们就要杀我。”

  我从衣服里摸出了一直随身携带的迷雾散:“生命诚可贵,知己价更高,你自己考虑吧。”

  黑乌鸦陷入了沉思,叹了口气:“罢了,我自己知道我自己帅,这就足够了,我娘说了,做人不能太在意别人的想法。”

  我后退了一步:“你娘说得很对。”

  黑乌鸦向我逼近:“公主放心,你死后我会常来看你的。”

  我深深看了他一眼:“也可以,不过来的时候记得把眼屎擦干净。”说罢,我将手中的迷雾散往空中一挥,不顾身后的惨叫声,一阵狂跑。

  我看过无数的戏本,里面的主人公一般来说都不会死,尽管我不是主人公,而且已经沦落到西域来放羊,但我个人觉得,好歹我以前也是个公主,死也死得壮烈凄美一点才比较有面子。

  我回头,他已经追上来了。

  眼睛看不见还能跑那么快,我很佩服。

  我刚佩服完,下一刻,他就摔了个狗吃屎。

  哼,跑得快有什么用,关键看不见,你追个毛,我又得意了起来。

  但我还是想的太简单了。对于许多习武之人来讲,耳朵就是他们的眼睛,而眼前这个黑乌鸦能追到西域来,足以证明他是一个质量上乘的黑乌鸦。

  这不,我刚得意完,就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剑朝我天灵盖直直劈了过来。

  好快!

  我赶紧往左撤,没想到却和旁边跟我一起疯狂奔跑的拉巴来了个激烈碰撞,狗捂着狗头哀叫着后撤,我抱着菠萝盖往后摔了下去。

  剑刺穿了我的左肩。我痛呼一声,捂着左肩瘫坐在地。

  黑乌鸦踱步而来,拔出了长剑。

  我面无人色:“大哥,人贵在自知,我死了没关系,只求您以后还是不要批着这披风耍帅了,很辣眼睛的。”

  黑乌鸦气得脸色也开始变黑,剑刃在空中飞舞出一道白光,直径朝我斩来。

  我握紧了拳头,将目光转向了黑乌鸦的衣摆之下。

  我,丰月,在跌下瀑布昏迷了三个月以后,又注定要被人杀死在荒凉的山谷之间,然后被尸鸠吞噬干净。所以在我临死之前,必须要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比如――――

  猴子抓桃,斩草除根。

  既然我活不成,那您也孤老终生罢。

  忽然有一道劲风掠过我的面前,替我挡住了这剑气。

  我收住罪恶的手,定眼一看,竟是狐狸。

  只见他身姿萧然,一招一式快狠果决,或凌空或下探,黑乌鸦被他快速的身形给迷了判断,慌张之下,不禁破绽百出。

  刀光剑影间似有白虹贯日,阵阵寒风中尽数剑气纵横,不过几招,黑乌鸦便落于下风,节节败退。再几招过后,已是溃不成军。

  狐狸收了剑,而身后颤抖不已的黑乌鸦,看似全身尚还完整,仔细看去,之间衣袂尽是缺口,全是被剑气所刻,无数的血珠从中涌出,立刻染红了身下土地,下一刻,黑衣人已倒在了血泊之中。

  我看得目瞪口呆,不禁拍手:“我看走了眼,你哪里是只大尾巴狐狸,分明是只九尾狐狸。”

  狐狸不以为然的将剑收进剑鞘:“我平日那些土豆面皮可不是白削的,帅吧?不用抑制自己内心的崇拜,想夸就夸。”

  我看着他一副尾巴都要翘上天的样子,本来一肚子夸赞之词硬是活生生给吞了回去。

  还是那句话,人贵在自知。

  ***

  晚上,我如约吃到了多吉做的烤全羊。

  由于左手受伤,我一只手抢不过丰蒙两只手的,眼看着面前的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消失,急躁使我魂不守舍。

  狐狸十分贴心地切了一块肉递到我嘴边:“不急,我这里还有。”

  我感动地看着狐狸:“白老板果然体贴,不过,这是哪部分的肉,味道颇有些新奇。”

  狐狸朝我微微一笑:“羊美丽。”

  我疑惑地开口:“什么是羊美丽?”

  一旁的丰蒙插嘴:“就是羊屁股。”

  我怒不可遏,一脚把狐狸踹倒在墙角上。

  丰蒙趁机快速地将最后一只羊腿掰了下来,被我右手一巴掌飞到了另一个墙角。

  尽管左臂的伤口被牵扯,但我还是执着地以光速解决完了最后那一只羊腿。

  伤口的疼痛使我呲牙咧嘴,味蕾的快感使我眉开眼笑。

  蹲在墙角的两个男人的眼里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

  今天,是离开格木村的日子。

  由于刺客的出现,我毅然决然地决定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丰蒙问我:“那应该去哪儿?”

  我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个大大的笑:“不如……”

  “南下?”狐狸瞥了我一眼,“倒也可以,说不定还能在路上偶遇另一个刺客,四个人刚好凑桌麻将。”

  我怏怏地闭了嘴。

  丰蒙指着西方:“继续往西是什么地方?”

  狐狸:“西蕃,伽达古城,那里天高柳千相远,倒是个好去处。”

  我问:“有多远?”

  狐狸想了想:“不知道,估计不怎么远,顶多翻几个山头就到了。”

  老实说,我信了。

  临走之际,我带着肉干去探望了轻微脑震荡的拉巴,望它下半辈子继续好好牧它的羊,好奇心别太重,真正害死狗。

  初升的太阳荡漾在木罗湖里,闪烁着金色的耀眼光芒。往回看,格木村已经隐匿在群山白雾中,往前看,一碧如洗的天空下的荒野一望无际。

  远远看不到尽头。

  三个人,终究又要去向新的远方。

  ***

  两个时辰前。

  终于跨过漫漫无边的原野,我喝光了最后一壶水。

  我问狐狸:“你说的顶多翻几个上头就到了,山头呢?”

  狐狸沉吟了一会儿:“多走走,总会出现的。”

  果然是狐狸的作风,我一点也不惊讶,顶多就是想打他。

  过了一会儿。

  站在分叉的路口,我问两个人:“走哪边?”

  丰蒙仔细观望了半天,又在反复斟酌之后,指着右边:“据我判断,此方路平道宽,且无草木石岩,顺路而望一马平川,且似有瑞气萦绕,此乃良道也。”

  那个时候,我似乎忘了丰蒙也曾在格木拍着胸脯给我的保证,我信了。

  所以,两个时辰以后。

  枯草染着白霜,石子大小的冰雹窸窸窣窣地砸落在地。

  我望着眼前这片灰蒙蒙的世界,耳边浮现出丰蒙告诉我的“瑞气萦绕”四个字,感受着头顶越发凶猛的冰雹和越来越离谱的狂风,终于忍不住将探究的眼光望向了丰蒙。

  丰蒙始终把后脑勺对着我。

  我问狐狸:“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狐狸摇了摇头,指着身后:“你看,塌方了。”

  我回头,看着来时的路,一片浓烟滚滚飞尘张扬。

  再转头,看着脚下这片光秃秃的荒原,果然如丰蒙所说那般,一马平川不见草木石岩,完全都找不到一个可以丢他的石头。

  丰蒙在一旁心虚地说:“没事,说不定再往前走走,风就停了,冰雹也会变小了。”

  我已不信他的话,但是鉴于目前只有这一条路,只能往前走。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于是三个人又默默地往前走。

  过了会儿,我对狐狸说:“姓白的,你拉着我点,我感觉要被风吹走了。”

  说完,然后我回头对想靠过来的丰蒙说:“你离远点,我真的怕死。”

  丰蒙一张脸在暴风中被吹得面目全非,肌肉嘴唇在风中剧烈颤抖:“姐!相信我!过一会儿冰雹和风就停了!”

  我也在风中颤抖:“求求你别说了!”

  话音刚落,一阵十级疾风突然卷袭,我只感觉一个庞大而冰冷的物件重重砸向我的后脑勺。

  没来得及破口大骂,我眼前已是一黑。

  不过那一刻,我已经确定了,要想活着到达西蕃伽达,务必要远离丰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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